让市场主体少跑腿多办事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谈“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专访。
时间表、路线图已确立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县级以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4000多个,其中集中统一的市场1200多个。2014年,通过各类交易平台实现的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超过10万亿元。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于加快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负责人说。
目前,全国范围内交易平台的整合统一已有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类交易平台,将在统一平台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
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要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要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该负责人说。
重点推进“四个统一”
据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将在加强全国统筹、强化顶层设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个统一”。
统一制度规则。为解决规则不一,标准各异等问题,按照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提出“1+4”模式,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实施全国分类统一的规则和办法。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统一信息共享。《方案》提出,制定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由各省级政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整合建立全辖区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统一专家资源。《方案》要求,统一专业分类标准,并以省为范围整合本地区专家资源。在此基础上,推动全国范围内专家资源共享,推广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和评审。
统一服务平台。整合分散设立的各类交易平台,打造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系统。在这个统一的服务平台上,市场主体可不受行政区域限制,选择符合专业需求的交易平台。
实现信息公开共享
如何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阳光化操作,是整合工作的关键所在。该负责人表示将采取4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二是加快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对于市场主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实现登记注册共享的信息,相应行政辖区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共享互认。
三是各级行政监管部门要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能,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平台整合不是简单的新瓶装老酒、简单搬个家,而是要通过化学反应,打造一个新的生态系统,让市场主体少跑腿、多办事。”该负责人强调说。(记者 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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